电网体制改革:“主辅分离+区域电网+输配分开”
日期:2020-07-13 16:52
共事业企业,而配电网及其售电业务则完全进入市场,由竞争性企业(配售电公司)经营。由于配电网与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联系紧密,分离出来的存量配电网,可由省级政府以特许经营方式,授权給中央和地方的发电集团、有关能源公司,以及独立的配售电公司经营,形成中央政府主管输电,地方政府主管配电的格局。

为保证配电网同样拥有一流的技术水平和规模效益,经营大电网分离的存量配电网的企业数量不应过多,一个省内不宜超过10家;从全国范围看,可以成立若干全国性的配电集团公司。在今后的发展道路上,包括原来众多配电企业,都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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