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部综合性地方电力法规《江苏省电力条例》施行
日期:2020-05-07 09:04
年底将实现充电设施乡镇全覆盖。绿色交通发展过程中,面临充电设施建设用地紧张、占地争议等矛盾,亟待规范各方利益主体权责。《条例》明确新建、改造住宅小区、办公楼、商业综合体等场所的车位,应当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公共停车位优先建设充电设施。同时,鼓励已投入使用的住宅小区、办公楼和商业综合体建设充电设施。
特高压建设过程中往往面临着审批环节多、建设周期长、政策处理难度大和工程建设纠纷多等问题。《条例》在特高压工程建设的审批流程,土地征用、工程手续办理以及经济补偿处理等方面作出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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