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5-07 09:04
体系的新要求。
如何突破《江苏省电力保护条例》的局限,制定出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又接地气的法规,让社会共享法治建设成果,是《条例》立法者们一直思考和关注的重点。在条例的主要起草参与者之一、国网江苏电力经济法律部主任杨章平看来,《条例》将保护二字去掉后,不单单少了两个字,在立法理念、适用范围、业务领域和主体权责方面都发生了质的变化,体现了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立法思路。
《条例》在立法理念方面,回应能源变革与高质量发展要求,将清洁低碳、安全高效作为电力事业发展的目标要求;在适用范围方面,由原先的电力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