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0-04-27 09:12
见关于发布电能表、用电信息采集和充电设备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规范的公告相关产品的核实标准要求。
4.2.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核实结果有试验报告记录且记载数据满足资格预审要求,不需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对于未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相应产品核实结果的申请人,为保证其支持文件中试验报告真实可靠,申请人须提供预审文件规定相关证明材料。
4.3.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审核标准
4.3.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核实结果有生产许可证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撑证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核实结果无生产许可证记录的或没有核实结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