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交易中心继续股份制改造,电网企业持股比例不得超50%
日期:2020-02-25 11:50
份制改造应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

两部委此次发布的《意见》表示,在股份制改造过程中,电力交易机构应形成权责分明、相互制衡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灵活高效的经营管理机制,实现作为独立法人和市场主体自主经营。

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等市场主体需积极配合,妥善处理资产重组、股权变更、人员劳动关系变动等重大问题,确保交易机构正常稳定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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