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9-06-25 07:11
电力公司任职期间的照顾及搞好关系,送给其10万元现金。2011年至2012年,魏庆海收受某装备公司张某分别在春节和中秋节所送的共10万元购物卡。2011年6月至2012年9月,魏庆海因受滕某请托为其女儿安排工作,先后三次收受其40万元的银行卡。魏庆海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给下属打招呼的方式,使滕某女儿顺利被某集团录用。
同时,魏庆海还借女儿结婚之机,收受茉某送来的20万元现金、陆某送来的10万元现金等。
检察机关还指控魏庆海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从1982年至2015年底,魏庆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其个人及家庭财产、支出包括:购买房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