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3-26 08:25
此已向具有增资备案受理权限的商务部或其授权的江苏省商务厅或其他地方行政机关办理了备案手续及工商登记手续。
3.6.2 东芝在实施了前款增资后,就认购海杰投资持有的目标公司 3.94%的股权之事宜
与海杰投资签订了股权转让合同,且东芝与海杰投资签署的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合同生效条件与本备忘录附件《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生效条件相同。
3.6.3 东芝已将合计人民币 1.629 亿的增资款实际汇入目标公司账户,目标公司亦确认收到增资款。
转让方(东芝、北芝电机、TIPS、TCH)及受让方(思源电气)一致同意以上前提条件成就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