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10-20 13:40
改善达不到进度要求、重点减排工程建设滞后或运行不稳定、政策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地区及时预警。(牵头单位:省发改委、省环保厅、省统计局,参加单位:省经信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四十)合理分解节能减排指标。实施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改革完善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健全目标责任分解机制,根据国家下达的任务明确年度工作目标,将全省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分解到各地区、主要行业和重点用能单位。明确各级政府、有关部门、重点用能单位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