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电网2016年-2018年输配电价的批复
日期:2017-05-22 17:39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安徽电网
2016年-2018年输配电价的批复

发改价格[2016]502号

安徽省物价局:
  报来《关于核定2016年至2018年安徽省电网输配电准许收入及价格水平等问题的请示》(皖价商[2015]169号)收悉。经商国家能源局,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来的安徽电网2016-2018年监管周期输配电准许收入和输配电价,分电压等级输配电价见附件。请按照上述输配电价水平,调整终端用户目录销售电价,并报我委备案。以上电价自2016年3月15日起执行。
  二、积极推进发电侧和销售侧电价市场化。参与市场交易的发电企业上网电价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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