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3-21 08:22
元,兰考县11个、108亿元,汝州市11个、70亿元,滑县3个、20亿元,长垣县9个、29亿元,邓州市6个、20亿元,永城市8个、29亿元,固始县5个、13亿元,鹿邑县8个、67亿元,新蔡县7个、47亿元。
请认真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意见》(豫政〔2012〕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改进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协调推进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09〕18号)等规定,紧紧围绕年度重点项目建设目标,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配合联动,强力推进,确保全年各项建设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