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7-03-02 08:28
南都讯记者李亚坤 2月28日下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王帅廷受贿、贪污案,对被告人王帅廷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0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受贿赃款赃物依法上缴国库,扣押在案的贪污赃款退还被害单位。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3年,被告人王帅廷利用担任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局副主席、董事局主席、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