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变电气关于与云南变压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东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
日期:2017-03-02 08:22
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后成立并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7.2 本协议可依据下列情形终止:

  7.2.1 经双方一致书面同意;

  7.2.2 由于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双方以外的其他原因致使本次收购未能实施;

  7.2.3 如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仲裁机关、司法机关对本协议的内

  容及履行提出正式异议,导致本协议的重要条款无法得以施行或双方签署本协议时的商业目的难以实现。

  7.3 本协议根据 7.2.1 条、7.2.2 条、7.2.3 条终止后,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违约责任

  8.1 本协议生效后,除不可抗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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