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12-08 0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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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长效机制,释放农民增收新动能
(十七)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加快农村承包地、林地、草原、四荒地、宅基地、农房、集体建设用地等确权登记颁证。实行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并行。继续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前提下,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