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电业务不指定投资主体 千亿投资市场或被带动
日期:2016-12-02 08:56
下发《配网改造行动计划2015-2020》指出,2015-2020年,配电网建设改造投资不低于2万亿元,其中2015年投资不低于3000亿元,十三五期间累计投资不低于1.7万亿元。

10月11日,国家发改委下发了《有序放开配电业务管理办法》(下称《配电办法》),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增量配电网业务,通过市场竞争确定投资主体。多位业内研究人士曾对界面新闻记者表示,配电网政策的放开,将吸引大规模社会资本的进入,配电网投资的资金问题将得到有效解决。

此次下发的通知还明确指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不得指定投资主体,而是应当向符合条件的市场
5/9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9/17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