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量配电网向社会资本放开 千亿市场蛋糕待切分
日期:2016-10-12 08:51
营权的售电公司除满足上述准入条件外,还需满足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的注册资本不低于其总资产的20%等条件。

此外,《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还明确了惩戒措施,即建立电力行业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对纳入涉电严重失信企业黑名单的售电公司及负有责任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其他相关人员采取电力交易机构3年内不再受理该企业注册申请等。

9/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9/18 1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