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8-02 08:51
招投标从业人员和一些专家学者显得比较理性。
最低价中标,非善非恶
有专家指出,最低评标价法并非我国独有,更不是约定俗成的经验之谈,其由来既有法律基础,也是国际惯例。在《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中有明确规定,最低价评标法是评标方法之一,价格是唯一评标标准,报价最低的投标为中标者的适用情形。
国际上,在被各国视为政府采购法规范本的《联合国公共采购示范法》中写着,投标价最低原则即为两种中标原则之一。由此可见,节约政府资金、追求良性价格竞争是各国政府采购的相同目标,最低评标价法在世界范围内应用广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