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三亚两市“红头文件”主导供电企业垄断
日期:2016-07-29 14:46
海南省的海口市和三亚市以牺牲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为前提,由市物价局发文定价,主导南方电网海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海口供电局、三亚供电局,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取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以下简称:电力配套费),垄断供配电设施建设市场,市场多主体受害,有失公允。海南省海口市某房地产开发企业工程师李先生向《中国产经新闻》记者反映。

法律界人士认为,强制收取电力配套费有悖《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相关政策。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的《反价格垄断规定》第二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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