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22 14:43
平竞争和破坏市场秩序等监管不足;三是对环境、健康和产品质量等方面的社会性监管不足。
综上,经过20世纪80年代的投资体制改革和90年代的管理体制改革之后,在市场主体的性质和市场结构上已经突破了国营体制下的政企合一、高度集中的格局,在运行机制上也有别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部门间内部统筹协调机制。但是现行体制在市场准入、投资、产量和价格等诸多方面仍然保留了相当多的政府干预和行政手段,而且这种政府干预和控制不同于成熟市场经济中的政府监管:一是市场主体不是完全意义上的按经济规律办事的商业化企业;二是政府对市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