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6-06-17 16:39
书》,双方恢复劳动关系。同时,施耐德公司还应当支付该员工2013年4月10日至2014年3月31日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工资收入损失348387元(税前)。
除了内部员工的离职增多,一些施耐德电气的代理商也遭遇了员工流失的问题。某接近施耐德电气业内人士告诉《能源》记者,由于业绩任务完成不了,收入降低、压力大,华南地区一个施耐德电气的大型代理商已流失大半员工。一位该代理商的经理证实了离职的说法,但对于其离职的原因则不愿告诉记者。
对于曾经高福利、有保障的施耐德电气来说,发生这样的人事动荡实在令人唏嘘。不过,与基层员工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