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10 09:43
专业团队或专职人员,有条件的企业要建立品牌建设工作委员会。
(十七)加强制度建设。中央企业要以做强做优为目标,以市场为导向,逐步建立健全品牌战略、品牌识别、品牌传播、品牌危机、品牌资产、品牌应用等一系列品牌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使品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要将品牌制度和流程渗透到设计、研发、采购、生产、营销、售后服务等企业生产经营的各个环节,形成协同效应。要建立完善品牌资产和品牌建设工作的评估体系,对所属企业品牌建设工作和成果进行评价。有条件的企业可以积极探索将品牌建设工作纳入业绩考核体系,采取相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