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4-01-07 09:38
国家能源局将转作风与转职能紧密结合起来,按照权力和责任同步下放、调控和监管同步加强的总体要求,强化重点领域监管工作,着力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制约能源行业科学发展的问题。
一是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包括下放给地方的企业投资33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电网工程项目核准及核准后的落实情况、未纳入国家电力建设规划的项目和未批先建项目、以热电联产名义建设的低效小火电项目和国家有关可再生能源发电产业政策落实情况等监管。二是电力交易秩序专项监管,包括跨省区电能交易、跨省区输电通道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