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3-12-12 13:21
则,不搞一刀切。各中央企业在对第二阶段工作开展全面自查评价的基础上,经企业党委(党组)专题研究后,自行决定活动转入第三阶段具体时间。活动第二阶段转段工作原则上应在10月底前完成,对于未达到评价要求的企业,可相应延长第二阶段工作时间。各企业在做好总部转段工作的同时,要组织好所属企业的转段工作。
(二)转段工作程序。
1.企业自评。各中央企业要按照四看四评要求,对各专项提升领域整改措施和重点突破工作计划,逐一进行自查评价,编制活动第二阶段工作自评报告。对自查中发现未按要求完成的工作任务和需整改的问题,要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