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36号文”承接方案征意见:存量项目0.3598元/kWh
日期:2025-09-08 08:38
)前并网容量未达到核准(备案)容量的新能源项目,原则上视作存量项目,2025年6月1日(不含)前已并网容量部分对应的上网电量纳入机制,后续并网容量对应的上网电量不再纳入机制;新能源项目也可自愿选择作为增量项目通过竞价方式纳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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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