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36号文”承接方案征意见:存量项目0.3598元/kWh
日期:2025-09-08 08:38
申报电量规模上限按照预计年上网电量的一定比例确定。预计年上网电量根据装机容量乘以年度平均发电利用小时数并扣除厂用电后确定,本市光伏发电年度平均发电利用小时为1450小时,风电年度平均发电利用小时为2000小时,厂用电率为3%;比例原则上逐年递减。单个项目申报价格不得高于竞价上限,竞价上限不高于本市煤电基准价。分布式光伏和分散式风电项目可独立或聚合参与竞价,聚合项目(视同单个项目)投产时间以所有项目中最晚投产的时间确定且所有项目投产时间间隔不得超过一年。

(5)竞价组织形式。本市竞价工作由市发展改革委牵头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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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8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