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9-08 08:38
含)之前执行机制。
2.2025年6月1日(含)以后投产的新能源增量项目:
(1)电量规模。2025年新增纳入机制电量规模结合2024年同期投产的新能源项目年度上网电量规模和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需要确定。后续年度新增纳入机制电量规模由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城市管理委按照上一年度本市完成国家下达的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2)机制电价。由每年已投产和未来12个月内投产、且未纳入过机制执行范围的新能源项目自愿参与竞价形成。在年度机制电量规模内、按照报价从低到高确定入选项目,最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