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36号文”承接方案征意见:存量机制电价0.3844元/kWh
日期:2025-09-02 08:13
竞价电量规模分类确定。根据新能源发展情况,分光伏和风电两类或不分类组织竞价,对应设置竞价规模。

2025年6月1日前已通过竞争性配置项目等方式纳入年度开发建设方案的新能源项目可单独组织竞价,企业自愿参与,通过单独竞价纳入机制电价的项目,不再获得相应储能容量补偿收益。

文件提出,提交项目履约保函。资质审核通过的未投产项目应向竞价工作组提交履约保函,其中分布式新能源聚合商按代理未投产项目容量提交履约保函。保函金额应不低于项目装机容量、该类电源年合理利用小时(光伏1100小时、风电1800小时)、安徽省燃煤发电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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