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9-02 08:13
电、光伏年合理利用小时数分别按1800小时、1100小时确定。已投产的增量新能源项目在参与竞价获得机制电量前,可以参与月度及以下中长期交易,不对项目竞价申报电量上限产生影响。
(2)机制电价:每年组织具备条件的新能源项目自愿参与竞价,竞价分类方式根据新能源发展情况确定。竞价时按报价从低到高的原则确定入选项目,机制电价原则上按入选项目最高报价确定、但不得高于竞价上限。考虑合理成本收益、绿色价值、电力市场供需形势、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竞价上下限。
(3)执行期限:按同类型项目回收初始投资的平均期限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