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9-02 08:13
小时数(风电36000小时、光伏22000小时)较早者确定。
增量项目:
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新能源项目:
(1)电量规模:每年新增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根据国家下达的年度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超出消纳责任权重的,次年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适当减少;未完成的,次年纳入机制的电量规模适当增加。增量项目机制电量均通过竞价获得,单个项目申请纳入机制的电量不得高于其年上网电量的一定比例(2025年竞价为85%),后期将根据新能源发展情况适时调整。年上网电量按年合理利用小时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