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136号文”承接方案征意见:存量机制电价0.3844元/kWh
日期:2025-09-02 08:13
电量比例确定。单个项目年机制电量比例,按其2024年度上网电量扣减当年中长期(含绿电)合同实际结算电量(小于零则按零处理,下同)占当年上网电量的比例确定。新能源项目在机制电量规模范围内每年自主确定执行机制的电量比例、但不得高于上一年。鼓励新能源项目通过设备更新改造升级(不含增容)等方式,主动参与市场竞争。

(2)机制电价:按我省燃煤发电基准价(0.3844元/千瓦时)执行。部分项目已有文件明确其上网电价的,以该上网电价(不含补贴)作为其机制电价。

(3)执行期限:按自投产之日起满20年与剩余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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