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存量项目机制电价统一为0.4161元/kWh
日期:2025-08-29 08:10
规定的全生命周期合理利用小时数的(风电36000小时、光伏22000小时),不再纳入机制范围。

增量项目:

实行增量项目竞价机制。对2025年6月1日起投产的增量项目,每年根据国家下达的非水可再生能源消纳责任权重完成情况、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动态调整全省增量新能源项目整体纳入机制电量的总规模。

单个增量项目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是否进入机制执行范围。竞价工作由省发改委牵头,省能源局、华中能源监管局参与组织,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具体实施,原则上每年底前组织一次。

初期分为风电、光伏两类竞价。综合考虑合理成本收益、绿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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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5 0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