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8-29 08:10
存量项目:
做好存量项目机制执行。存量项目由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按照规则确定,报省发改委备案,定期在国网新能源云平台、网上国网公布。
机制电量:集中式新能源,机制电量占该项目省内上网电量比例上限为12.5%。分布式新能源,机制电量占该项目省内上网电量比例上限为80%。光伏扶贫项目机制电量比例上限为100%。各项目每年可按照不高于规定比例上限,自主确定执行比例(不得高于上一年)。
机制电价:统一为0.4161元/千瓦时。
执行期限:执行起始月份为2025年10月,原则上执行至投产满20年对应月份,投产未满20年即已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