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明确NOx和VOCs项目减排量核算方法有关事项的复函
日期:2025-06-06 09:04
次手工监测时,采用竣工验收检测报告数据及排污许可要求检测频次内的检测报告数据的算术平均值作为排放量计算依据。

关于运行时间:以实际生产运行台账记录的正常运行时间为准;若无生产运行记录的,以深度治理对应生产车间排班记录的工作时间为准。

(三)特殊情况说明

关于生产负荷换算:若减排期较基准期生产负荷下降幅度大于5%,生产负荷以对应生产线的产品产量或原(燃)料使用量变化计算,则减排期NOx排放量须换算到与基准期同等生产负荷条件,即

;若深度治理后正常运行时间不足一年的,生产负荷应按改造后实际情况推算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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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 1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