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发布低空经济发展政策 支持对氢动力发动机等开发
日期:2025-05-15 08:42
年度产品销售合同金额的5%予以销售奖励,单个产品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十六、设立低空经济子基金。充分发挥省级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在先进制造综合基金下设低空经济子基金,引导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入低空经济,助推我省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

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各市(州)可结合实际出台相应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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