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4-06 09:27
能够边开采、边修复或者分区、分期进行矿区生态修复的,应当根据矿山开采设计、工艺流程、开采进度、采矿用地范围,以及土地损毁和生态破坏等情况,合理划分修复单元和修复时序,分区、分期完成生态修复任务。
不能边开采、边修复或者分区、分期修复的,应当按照矿区生态修复方案安排,在矿山闭坑前或者闭坑后的两年内完成生态修复。但是,放射性矿产资源除外。
采矿权人应当编制矿区生态修复年度计划,报送矿区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第六十条【矿区生态修复费用提取】 采矿权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立矿区生态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