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5-04-06 09:27
财政预算。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妨碍地质调查机构依法开展地质调查工作。
第三十条【勘查开采方案编制要求】 编制勘查方案,应当根据登记的勘查矿种、范围,勘查技术规范、绿色勘查等勘查工作要求,合理选择并明确勘查工作方法、工作进度和勘查活动结束后的清理恢复等部署安排。
编制开采方案,应当根据登记的开采矿种、范围和资源赋存情况,开采技术规范、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绿色矿山建设等开采工作要求,合理选择并明确开采方式、开采顺序、开采方法,以及资源综合开采、综合利用的措施等部署安排。
第三十一条【勘查许可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