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锂/钴等资源开发!中国出台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
日期:2025-04-06 09:27
六)提取矿区生态修复费用,专门用于矿区生态修复;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九条【矿业权续期】 矿业权期限届满,需要申请续期的,矿业权人应当至迟于矿业权期限届满前6个月,向原矿业权出让部门申请续期。除无正当理由未开展或者未实质性开展勘查工作、无剩余资源可供开采等情形外,矿业权出让部门应当依法准予续期,并办理登记。

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形,矿业权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续期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探矿权续期时应当按照规定核减勘查区域面积。已经探明矿产资源的勘查区域或者涉及国家
15/76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5/13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