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1-12-06 08:44
属于窃电行为。
在事实面前,罗某某承认了窃电行为。大庙村党支部书记到现场签字确认。刘军与同事们连夜固定了罗某某现场窃电证据,完善了相关手续。考虑到鱼塘养殖的实际情况,就暂不对罗某某家停电。
7月14日,刘军在供电所面对罗某某的威胁,坚持原则,毫不退缩,身中16刀,最后被穷凶极恶的罗某某残忍杀害。为了国家利益,刘军同志倒在血泊中,倒在了自己热爱的工作岗位
刘军(左一)走村入户检查电力设施。
回忆起刘军生前的事迹,他身边的同事们饱含热泪,有道不完的感慨。
他有个习惯,就是以所为家。遇到节假日或者重要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