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8-06-22 09:09
工作方向走偏。改革工作要始终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市场定价的原则,不得采取行政命令等违背改革方向的办法,人为降低电价;二是坚持平等竞争的原则,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平等开放售电业务和增量配电业务,不得以行政指定方式确定售电主体和投资主体;三是坚持节能减排的原则,对按规定应实行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的企业,不得借机变相对其提供优惠电价和电费补贴。
两部门在复函中还提出,稳妥推进改革,确保电力安全。改革过程中,要建立问题发现和纠错机制,灵活应对改革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切实防范改革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