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2-04-25 08:43
议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传真电话: 023-88121060
国网重庆招标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023-88121061 (异议)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监察电话: 023-63682682 (投诉)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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