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电力体制改革遇阻 价格部门“喊冤”
日期:2013-10-29 09:42
价格部门的观点集中在如下几个方面。其一,电价无需审批,价格主管部门自由裁量空间压缩。目前,国内实行标杆电价,不需要对每台发电机组量身定价,一厂一价时代电厂上门询价、批电价的状况不复存在。更不存在价格主管部门不放开电价的行为。

2002年我国启动电改。在实行还本付息电价、经营期电价之后,2004年开始实行分省标杆电价,即针对各省某一时期新建火电机组的平均造价,设定基础电价,并根据成本的变化由政府不定期调整。

标杆电价实行后,国内发电企业开始扩大装机容量,通过降低成本获得利润,居民也告别硬缺电时代。但不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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