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能源局: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
日期:2018-09-06 07:53
国家发改委网站9月4日发布的《国家发改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提出,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通知表示,电力交易机构应体现多方代表性,股东应来自各类交易主体,非电网企业资本股比应不低于20%,鼓励按照非电网企业资本占股50%左右完善股权结构。
通知还对相关工作提出了时间表,各电力交易机构股份制改造工作应于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并持续推进电力交易机构相对独立工作。
以下为通知原文: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
推进电力交易机构规范化建设的通知
发改经体〔2018〕1246号
各省、自治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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