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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纳税人生产销售变压器油是否需要缴纳消费税?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2-22  浏览次数:348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绝缘油类产品不征收消费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2号)规定:“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08〕167号)规定的应征消费税的‘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 
    因此,生产销售变压器油不需要征收消费税。

特别提示:本信息由相关企业自行提供,真实性未证实,仅供参考。请谨慎采用,风险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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