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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电东送利益失衡:西部期盼合理补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04  来源:变压器市场  浏览次数: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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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西电东送利益失衡:西部期盼合理补偿
 南方电网最近公布的消息显示,截至2013年10月末,贵州西电东送累计送出电量已突破3000亿千瓦时。

但贵州省政府参事、贵州省社科院城市经济研究所所长胡晓登却为这个数据感到担忧。他认为,西电东送实施以来,西部地区付出的综合代价一直未得到合理补偿。

价差难调

作为西部大开发的标志性工程,整个“西电东送”工程形成南中北三条大通道。南部通道主要是开发贵州、云南、广西水电及火电,供应广东。

记者从国家能源局相关部门获得的有关方案显示,南方五省(区)一次能源资源与经济社会发展逆向分布,可开发水电资源的78%和可开发煤炭储量的95%都集中在西部经济欠发达的云南和贵州,两省GDP仅占南方区域的19%。西电东送战略实施以来,西部地区电力建设加速发展,有力保障了广东持续旺盛的电力需求,实现了合作共赢。

该方案显示,“十一五”以来,西电东送年送电量由535亿千瓦时提高到1240亿千瓦时。截至2012年,西电东送的南部通道累计送电超过9000亿千瓦时。

本报从南方电网获得一份《关于云南水电消纳有关问题的汇报》(下称《汇报》),报告说,在满足自身负荷的基础上,云南省存在大量的盈余水电,而加上其他各种原因,云南省本地难以消纳这些盈余的水电。

“十二五”以来,云南大中型水电进入投产高峰期,今年就将新增水电装机1310万千瓦,丰水期水电面临巨大的弃水压力。而为促进丰水期水电富余电量的消纳,云南省物价局下发通知,从今年6月1日至10月31日,工业企业消耗的富余电量可享受8折优惠。

“就为了这事儿,”一位接近云南省能源局的知情人士对本报记者说,“云南省地方政府作了不少努力。”

水电输送工程的拖延,则进一步加重了云南“弃水”的严重性。南方电网在“十二五”期间规划的一条直流通道“金中直流工程“因多方利益的纠葛曾一度搁置。该工程计划把云南当地的水电输往东部。

负责金中直流工程开发建设的云南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金中公司”)一位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说,整个金中直流工程的方案因上述纠葛已被拖延多时。就此问题,公司一直与云南省方面和南方电网进行研究和协调。

本报从有关权威渠道独家获悉,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的协调下,该工程最近才得以解决。

按照南方电网的规划,云南水电项目发出的电力,将运用“点对网”的方式输往东部。这种方式,即特定电源点发出的电力通过南方电网的直流工程送往特定目标地区。比如,位于云南的糯扎渡和溪洛渡电站发电送往广东、金沙江中游电站发电送往广西等等。

但云南省方面则希望通过“网对网”的方式将所有电源点先接入云南电网,再由云南电网与南方电网对接进行电量调配。

按照《汇报》的说法,如果采用“网对网”输电方案,与“点对网”方案相比,存在诸多劣势。其中总投资增加16亿~24亿元,投产时间推迟2年左右。

实际上,电价差是双方在这一点上发生分歧的重要原因。电力行业人士分析,如果水电厂以“点对网”的形式直接向对方电网卖电,电价相对较低,这意味着南方电网收益减少,云南地方政府收益增加;而如果以“网对网”的形式,先将水电卖给当地电网,再由当地电网卖给对方电网,价格可能会高一些,即南方电网收益增加,云南地方政府收益较少。

收益不平衡

2009年,由贵州省社科院耗时两年完成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东西部区域利益协调与加快西部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以西电东送为典型实证》指出,西电东送的电价如不加以改革,将进一步加剧东西部发展不平衡。

胡晓登正是该课题主要负责人。他说,导致东西部发展不平衡的核心问题是,西电东送电价偏低,未在电价中充分考虑能源开发所付出的环境、移民成本。

“对于经济欠发达的贵州来说,11年累计送出3000亿千瓦时的电量是一笔不小的收入。”胡晓登说,始于2002年的“西电东送”战略,经过11余年的运作,在东、西部地区都产生了难以估量的经济效益,但由于各种原因,区域利益的严重失衡始终伴随着西部省区。

课题组测算,2008年,贵州送广东电价为0.333元/千瓦时,而广东省的平均销售电价为0.731元/千瓦时,扣除供电成本0.0591元/千瓦时,购销利润为0.2789元/千瓦时。

胡晓登举例,贵州省2008年向广东送电240亿千瓦时,广东省则可从所购“黔电”中直接获利66.94亿元,贵州电力企业获利21亿元,而贵州省相关地方政府获得的财政收入仅为12.8亿元。这被胡晓登称为“购电方得大头,电力企业得中头(包括贵州当地的发电企业和电网企业),输电地区政府得小头”。

基于上述利益分配的差距,2010年,《贵州日报》专门开辟了一个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10周年的专题。专题指出,西电东送区域利益关系处于严重失衡状态。
西部的代价

多位业内人士公开指出,“西电东送”外部所支出的许多成本,如经济的、生态的代价,没有计入市场交易成本,导致电价不公正。西电东送成本,主要包括投资成本、运行维护费、库区维护费、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综合折旧率、保险(放心保)费等。

水电站建设及煤炭的开发,给能源开发地区带来生态破坏。以“十一五”广东接受西电600亿千瓦时计算,清洁能源可减少广东二氧化碳排放2305万吨,二氧气化硫排放458.4万吨,而贵州则要多排放14万吨。目前,贵州省的水火电比例为7:3。

广东省电力行业的一位研究员对本报记者说,广东省相关研究中心也曾在这方面做过电价核算,如果广东自建电厂来自发自用,其平均电价高于直接从贵州买电的一倍以上。而如果再算上其他环境成本,广东将会因此付出更多的代价。

胡晓登说,与房地产开发、城中村改造等完全不同,西电东送是公益事业和政府行为,补偿最低。他说,贵州省人多地少,一个人才有0.6亩土地,一亩地才补贴3000~4000元。

除此之外,由于云南、广西、贵州等西部地区都把广东省作为主要供电目标,这些省区的水力发电企业在议价上非常被动。

以贵州为例,胡晓登对当地的水力发电企业走访后发现,这些企业在议价上主要有两种心态:一是只要能发电能赚钱即可;二是自己觉得在价格上很吃亏,但因怕得罪购电方而不敢说。

“电网太强势了。”云南当地一家水力发电厂的负责人对本报记者说,电网企业的内部员工亦坦承,他们的确在议价上更有优势。

另一个问题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西南地区均不同程度存在自身电力紧张的矛盾。课题组说,贵州因将西电东送放在计划供应首位,很多企业不得不面对拉闸限电的事实。“去年贵州出现了大量拉闸限电的现象。”胡晓登说。

关于西电东送未来的几年规划,国家能源局上述相关部门的有关方案指出,随着东部地区高载能产业加快向西部转移,西部地区用电需求增速加快,加上其他原因,西电东送的规模和持续性将会受到影响。受电范围将逐步从广东扩大到广西、海南和港澳地区,送电电源将拓展至藏东南地区和大湄公河次区域国家。

近年来,西南省区的现任官员也多次在公开场合上表示,他们需要留下更多廉价的水电来发展本地的经济。

“多年以后,西部地区突然发现,自己把最廉价、最清洁的电力都拿去发展广东了,而自己并没有得到多少好处。”上述知情人士说,“这使得西部地区对西电东送越来越没有信心。”

不过情况正在改变。《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提出,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消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由于电力体制改革已经实现了网运分开,所以涉及电力行业的放开竞争性业务,主要指取消审批定价,不再由政府调控价格。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认为,电网企业“只负责传输电力,不参与买卖电力”,其应得收入与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的交易和收支隔离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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